每一个创作的过程,都是一个主题与元素的反复冲突、来回协调的视觉思维过程。它与理性思维是同时发生的,相互补充的, 缺一不可。
前些年,从事视觉效应研究的人普遍认为:“视觉仅仅是一种感知的过程,人眼所能完成的生理功能充其量是 为大脑提供原始面和直接的外界客观资料,它本身并不具备理性色彩。”显而易见这种意见片面的理解了视觉效应。今天,我们知道每个物体 的“形”,在经过人大脑主观意识处理之后,就已不是它原本的客观形状,而是一种主观认识并且“变调”了的新形状。德国心理学家把这种 对客观形状赋予了主观意识,因而产生“变调”的现象称为“格式塔”现象(Gestllet),而我们中国人则喜欢把它叫做“完形”现象。也就 是说,我们人类在用自己的眼睛判断外界事物时,并不只是完成把物体映象投射到大脑皮层上这么一个简单的操作机制,而是在大脑进行理性 认识同时,就已经开始了一个特殊的思维过程--视觉思维。
所有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形”,虽然可以分割成各种客观 的构成要素,但在人类视觉中,每个“形”又决非这些要素的简单之和!(这就如同咖啡的概念决非浓郁、苦、褐色、香之构成一般),而是 从各种构成背景中“突现”出来的一个新的“格式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对“形”的一次革命性的认识。的设计学家鲁道夫、阿 思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宣称:“思维并非属于视觉之外各项心理能力的特权,而是视觉本身的构成成份!”这个观念等于是从理论 上为现代视觉设计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 广州九日木华www.gzjrmh.com